中国这么多年来法制建设还是不完善,山杠爷工作简单粗暴,被抓的时候也没有悔改的意思。最近,西安地铁事件震惊全国,地铁保安把女性弄得身体大部分裸露还没有收手的意思。最后政府的处理一味的和稀泥,保安最后只得到了停职的处罚。社会上的舆论更是两极分化,大部分谴责保安,要求其负法律责任,还有一部分人支持保安,认为就应该这么干。
这么多年,普法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人们对法律还是这么视若无物。政府为什么对保安的违法行为睁一眼闭一眼,百姓为什么还有人对如此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支持。
全片唯一的烂点、最大烂点就是山杠爷的孙子因为想知道爷爷的做法是否犯法,所以写信给检察院(或县里的政府部门)。这简直是侮辱我的智商!
我生长于乡村,所以对片中的每个事件都引起了回忆和反思。我当然反对山杠爷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但是,不严重的行为,要置身于当地来把握尺度——判断是非对错的尺度。
法律不能包办一切,法律也不能制止事件的发生,而权威的山杠爷虽不能包办一切,但却能制止事件的发生。
【比如】,如果期望通过法律去教育、批评强英停止虐待、殴打婆婆的行为,以制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这不是很可笑吗?强英就是那样的烂人,对她的教育、批评只会招来她对婆婆实施更狠毒的报复。
【又比如】,酗酒、赌钱、好吃、懒做、殴打妻子的烂人二利,简直就是人渣,法律能帮受害人什么忙?能帮得上吗?
【再比如】,兴修水库,这不正是红旗渠精神吗?不建水库,发生旱灾时,苦的还不是自己?山杠爷多有远见啊!前人受苦,后人享福,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像腊正这样只图私利、只顾眼前的人,在农村多的是。在我村,遇上喜丧
国家真的像是一个利维坦,庞然大物,所以,我只能祈求一个圣人的出现。山杠爷式的人物,我是无比认同的,正是有这种人,村庄才能凝结成一个实体,否则,只是物理意义上的集聚,有什么意思?当国家粗暴的一刀切,将“法制”植入这片大地,多少的水土不服者就这样像车辙下的蚂蚁?微博上,有人说,我想去你我都想去的未来的那一天,我实在想看我们将被历史怎样定义,被未来如何审判。闫云翔对国家的强制力的接手与撤退的批判,值得深思。
影片《被告山杠爷》是一部农村为背景,探讨推行法制以及改革所引起的社会问题的写实片。虽然年代有点久远,但是故事的主题以及影片带给人的直观感受任然使人映像深刻。
故事讲的是一个四川的偏僻小山村里的最高领导人——党支部书记赵山杠的事迹。在贫穷落后的小山村里,赵山杠拥有最高话语权,数十年来把堆堆坪治理地安泰祥和,年年评先进,甚至成了县里的模范。然而,在一片祥和的背后,是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村民之所以受山杠爷的家长式管教,其实质是源自众人的愚昧落后。当山杠爷这样一个可以做到一碗水端平、大公无私、为众人谋福利的领导者存在时,大家无一不敬重他,唯他的命令是从。显然,缺乏文化素质、思辨能力以及维权意识的村民们对山杠爷的听从都是盲从。落后的他们是无法仅仅用做思想工作这样的方式便能管教好的。山杠爷同样也是这样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人,而他正好用土方法来管教那些泼妇刁民,关祠堂、游村、当众打人,这些管教方式对于愚昧而又与外界缺乏联系的村民们十分受用。
机缘巧合,在法律电影选修课上,走进了堆堆坪,走进了山杠爷的“理想国”,在这小小的山头上他站在道德制高点,按照“上面”的指示守护者堆堆坪的安宁,捍卫着堆堆坪的基本道德准则。
电影一开始提及山杠爷与刚从学堂回来的孙子讨论村规与国法的区别,最终又以孙子主动承认是自己为了弄明白村规与国法哪个更重要而向警察举报了山杠爷作结。这一伏笔是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回头一想,一个孩童的好奇心就将原本平静的堆堆坪从山杠爷的“指挥”下释放了,或者说从此在堆堆坪上山杠爷的人治时代一去不复返,
“被告山杠爷”多一些耐心,多一些时间,多一些行动
——论“法不容情,法外有情”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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